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预备项目的通知

2011-05-0547编辑:摄影:

各相关学院(部):
   科技部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部署和要求,落实《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若干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现组织落实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预备项目征集包括能源、信息、先进制造、材料、交通、地球观测与导航、现代服务业等7个技术领域。具体指南请见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tztg/201104/t20110429_86335.htm
     各领域指南分为基础研究类、前沿技术研究类、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请分别按照不同类型的项目推荐书格式填报。现代服务业领域指南仅包括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
     1.基础研究类
     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面向各领域未来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
     2.前沿技术研究类
     围绕国家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需求,以获取知识产权,形成原型样机(品)、技术系统或示范系统为目标,攻克前沿核心技术,研发关键共性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生长点。
     3.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
     以重大工艺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为重点,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技术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预备项目推荐主体及推荐限额
    上海地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不超过30项,各推荐主体对所推荐项目推荐书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预备项目申报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各项目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主体申报一次。每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限申报一项预备项目。
     四、具体申报要求
     1.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备案后登陆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和申报内容,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型,按相应格式填写推荐书。网上申报成功后,将网上生成的推荐书(电子版)打印2份(A4纸,均为正本),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具体注册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校内申报截至时间2011年5月31日。
  科技处联系人:司徒唯尔,代百乾,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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