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6-07-09 11 文: 图: 编辑:

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6〕59号)和《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实施细则》(沪科合〔2024〕24号)的有关要求,即日起启动2026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2026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聚焦基础研究、生物医药产业、未来产业三大领域开展申报遴选工作。其中,将细胞与基因治疗作为科技平台的重点赛道。

(一)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科技平台

       旨在基础研究、生物医药产业、未来产业三大领域培养选拔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和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带头人,带动上海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为上海(长三角)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每年选拔60名左右,支持期为3年。

(二)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科技平台

       旨在基础研究、生物医药产业、未来产业三大领域培养选拔一批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或技术成就,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有志于在科技创新一线潜心钻研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青年技术带头人。每年选拔60名左右,支持期为3年。

(三)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国家级人才计划、有关顶尖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

2.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拔尖、教师项目的入选者,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尚在支持期内的,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

3.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拔尖、教师、青年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4.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一)拔尖项目

         拔尖项目包含两个专题:学术方向、技术方向。各专题申报均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为中国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2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其中,技术方向的未来产业领域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已形成以申报人为核心的稳定的科研团队,团队中人才结构、梯队配置合理。

3.项目依托单位应为在沪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4.依托单位承诺给予申报人必要的人员配备和条件保障。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各专题还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学术方向: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申报人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申报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用人单位进行申报(原则上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技术方向:以企业为依托;申报人应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申报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企业进行申报(原则上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二)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包含两个专题:学术方向、技术方向。各专题申报均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为中国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2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已形成或未来有望形成以申报人为核心的稳定的科研团队。

3.项目依托单位应为在沪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4.依托单位承诺给予申报人必要的人员配备和条件保障。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各专题还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学术方向: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申报人应具有独立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经历;申报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用人单位进行申报(原则上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技术方向:以企业为依托;申报人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申报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企业进行申报(原则上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三、推荐选拔方式

1.单位推荐。各相关用人单位根据评选对象、范围和申报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组织人才申请、遴选和推荐工作。

2.顶尖专家推荐。每位顶尖专家每年仅可在1个平台推荐1名同领域优秀人才申报东方英才计划。若申报人获得同领域1名及以上有关顶尖人才计划入选者等顶尖专家推荐,或2名及以上在沪、在职两院院士联名推荐,可不占单位推荐额度。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项目入选团队的领衔人在支持期内每年可推荐1名核心骨干成员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或青年项目。专家推荐均需通过线上评审系统填报有关信息,避免重复推荐。专家推荐超过1名的,按照手写签字时间的先后顺序,以最先推荐的人才为准。

3.“直通车”自主推荐。聚焦基础研究、生物医药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经有关程序推荐认定的重点用人单位,赋予东方英才计划“直通车”自主推荐权。经“直通车”自主推荐的人才,符合条件的,可免于初审,直接进入终审。通过“直通车”自主推荐进入终审的人选占比不低于30%。重点单位要研究形成自主推荐的标准和程序,报市科委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办、市人才局备案。

4.个人自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科技人才,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自荐。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通过专家举荐申报的,申报材料应提交所在单位复核。用人单位要对各种渠道申报的人选审核把关,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申报

1.单位注册(即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

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om)—“项目申报”—“上海市人才计划申报统一报名入口”—“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在线办理”进行注册。已使用过该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

2.个人填写、单位审核推荐(2026年7月11日—7月31日)

(1)已完成资格审核的单位登录“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系统为本单位拟申报人员注册信息,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申报人员登录个人账号并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所填写考核业绩均应上传佐证材料。非申报人本人承担或主要参与而取得的业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涉密材料和敏感信息需进行脱密脱敏处理后填报。

顶尖专家推荐的申报对象还需填写《专家推荐表》。

(2)个人将材料提交单位审核。单位对照附件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材料退回个人重新填写。审核无误后,在系统内点击“上报”,完成网上上报。

另外,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科技平台技术方向专题和青年项目科技平台技术方向专题还需由各区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统一申报,企业申请者须经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需于2026年8月5日前完成)。

(二)资格审查(2026年8月5日—8月10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申请书网上提交成功的视为有效申请。实行申报人诚信承诺,申报人、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征信系统。

(三)组织评审(2026年8月31日前)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进行评审。注重人才发展潜力、代表性成果评价等。严防评审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对“说情打招呼”、搞“圈子评审”、利益交换等违反评审规定的不良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有关申报人取消申报资格。

(四)确定公示(2026年9月30日前)

向中共上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人才工作局报送建议人选名单,经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按规定不予公示的除外),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上级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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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师 63875151-664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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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19979609549


本校安排:

1、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限报拔尖、青年各1项,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遴选,择优上报。

2、通过顶尖专家推荐、个人自荐渠道的申请材料由学院统一审核后汇总提交科研院。

3、请各学院统一汇总于7月16日16:00前申请书(附件1)及成果附件、申报汇总表(附件2)、学院遴选报告签字盖章版(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usstkjc@126.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所有材料需学院签字盖章+骑缝章)交至勤业楼41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择优上报,遴选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申请书.docx

附件2-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学院遴选报告模板.docx

附件4-专家推荐表模板.docx

联系人:科技计划办公室  黄婕 55274272

2026年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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