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6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7-08 95 文: 图: 编辑:

各学院(部):

       为着力打造一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市教委、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实施2026年度“曙光计划”。现就做好2026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曙光计划”项目优先支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支撑构建“2+3+6+6”上海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科学研究。

三、“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7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7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在项目验收通过后,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四、“曙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各学院(部)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人,该名额不占学校“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后,推荐4个项目参加统一答辩。

五、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6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曙光计划”项目由学校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本校安排:

1、“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和校发文成立的独立研究院限报1项。2024、2025年连续获得学校推荐,但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原则上不予推荐。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遴选,择优上报。

2、请各学院统一汇总于8月3日15:00前申请书(附件1)及成果附件、申报汇总表(附件2)、学院遴选报告(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usstkjc@126.com(自然科学),wkb@usst.edu.cn(人文社科、思想政治,纸质版一式一份(所有材料需学院签字盖章+骑缝章,依托研究院申报的需再加盖研究院公章)交至勤业楼410办公室(自然科学),勤业楼303办公室(人文社科、思想政治),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择优上报。

附件:

附件1-“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学院遴选报告模板.docx

联系人:科技计划办公室  黄婕 55274272

文科建设办公室 张柳 55275182

2026年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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