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校2025年度年终结账及2026年度年初开账工作的通知

2025-11-05 163 文: 图: 编辑:

根据上海市教委财政局有关年度财务决算、国库对账等相关工作安排,为确保学校2025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学校2025年度年终结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含校外劳务、学生津补贴、专项奖励发放)截止时间

1.财政专项(经费编号前四位为10-25的经费项目)报销申请截止日期为122

2.其他经费报销申请截止日期为129

财务处将按项目类型在报销截止日17:00关闭网上预约系统。收单截止时间为2025121217:00,届时各处投递箱将同时关闭。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

报销单投递截止时间

财政专项

10-25开头)

12217:00

121217:00

其他经费

12917:00

财务处将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在报销截止日前提供充足的号源,确保有报销需求的师生在报销截止日之前均能在财务报销系统中约到报销号。年底报销单激增,请老师及时关注报销单状态,如在1223日报销单状态仍未更新,请及时联系财务处咨询窗口。

科研开票截止时间

借发票业务受理日期截止到1216,办理科研入账日期截止到1223

往来款清理

1.。财务处将于121日前将各学院和职能部处的未冲销暂借款清单发放给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务必督促借款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抓紧落实核销对于正当理由不还且超过一年的借款,财务处将冻结相关经费项目或扣减2026年预算。

2.暂存款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学校当年收到各类款项必须当年计入收入。请各位老师及时查询到款通知,及时办理各类资金入账手续,冲销到期且通过验收的质保金。对于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认领的暂存款,财务处将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账务处理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为学校收入。

2025年度财政性结余资金的处理

1.经费项目编号为“1”、“2”开头的项目资金余额不再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学院运行经费结余可留存为学院中长期发展基金;研究生指导费可再结转一年,用至2026年年底

2.经费项目编号为“5”开头的各类专款项目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市财政的相关文件精神,资金下达后两年仍未支出的需上缴财政,请相关负责人及时关注项目支出情况,妥善安排资金支出计划,依规支出资金。

2026年度开账时间

根据市财政和市教委要求,财务处将在完成2025年度决算工作后另行通知2026年度开账时间。

各单位要严守财经纪律,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合理合法安排各项支出,严禁年底突击花钱。

财务处

20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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