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学校在职能部处108会议室召开《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培训会,主要党务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和专职组织员等60余人参加培训,校党委副书记孙跃东出席,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孙红主持会议并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
孙红首先介绍了中共中央印发《条例》的背景、过程和意义,从“修订的背景过程和总体考虑”“框架结构和章节布局”“调整完善的重点内容”“对责任落实作出的制度安排”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同时传达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副司长张文斌在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条例》专题培训班上就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内容。
会上,机械学院党委书记刘德强和医食学院党委书记姚秀雯交流了学习《条例》后的工作感悟和学院下一步的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参会人员还对《条例》中涉及到的一些表述变更和实际工作如何衔接进行深入讨论交流。
孙跃东在会议总结中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二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条例》培训内容作为政治任务,牢牢掌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尤其是要带动院长及班子成员一起学习《条例》内容,切实发挥党委的全面领导作用。二是纪检部门要强化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在巡视检查中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巡查内容;各二级党组织也应做好对照自查,全面整治治党不力问题。三是相关党务部门要严格根据《条例》要求,和二级党组织一起将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四是要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在党员发展、组织员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党委组织部保持积极沟通,在推进党员发展工作中加强对全体党员的关爱。
供稿: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