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下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0]7号),通知发布了2014至2019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我校所有参评学位授权点全部通过合格评估,包括随机抽评的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应用经济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均为合格。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质量监管的重要举措,每6年进行一轮评估,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在2014年启动,2018年11月由各相关学位授予单位完成自我评估,2019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启动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2015年起制定了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历时1年,按照统筹安排、分步推进、以评促建的原则,督促、检查43个学位授权点开展了自我评估和专家评议工作。2018年,学校根据《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2018]25号)要求,对已于2015至2016年开展自评的学位授权点材料进行完善修改,并按照要求通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通过开展合格评估工作,学校进一步完善了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提升了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学位点建设,推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助力。
供稿: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