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第二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

2019-09-051721编辑:摄影:

  

各学院:

为了深入总结和推广展示各高校优秀心理委员工作的经验,促进全国高校先进工作经验的交流和借鉴,推动心理委员及相关活动的进一步发展,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委员会、全国高校心理委员研究协作组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旨在全国心理委员队伍建设中树榜样、立典型,广泛传播优秀心理委员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案例,有效促进全国高校心理委员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对象

2016-2019年之间在任的班级心理委员。

.推荐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在校担任各级心理委员任职至少一年,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任职期间获得过优秀心理委员。

3.积极参加院校心理活动,培训,讲座,获得“阳光先锋”优秀先进个人者优先;大学生心理素质养成工程(PGP)完成情况良好者优先。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

.推荐程序

1、各学院推荐本院表现突出的心理委员1名评选,填写《第二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学院推荐表》,见附件。

2.推荐参评的心理委员需制作文字及视频展示资料(文字介绍500字以内,视频格式为MP4,时长5分钟)。可参考微信公众号“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往年百佳心理委员展示资料。

3.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心理中心邮箱:xlzx05@usst.edu.cn。纸质版连同心理委员手册、大学生心理素质养成工程(PGP)积分卡原件、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处303)。所有材料请于2019929日前提交

4.心理中心组织专家评选,推选2名心理委员至全国评审委员会,参评第二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

如有疑问,请联系55273195,谢老师。

  

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9.09.04

附件:第二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学院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