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接上海市纳米中心通知,2011年度市科委纳米专项实行限额申报,故在原先申报通知的基础上补充通知如下:
1、根据新版指南申请条件1中“原则上每条指南方向,同一法人单位限报3项”的规定,我校每一专题最多只能申报3项。
2、请申请者先下载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1版)》(见附件),于2011年9月22日前将纸质版可行性方案1式三份交至学校科技处(封面右上角表明专题和研究方向序号),由科技处组织专家遴选。经专家遴选获得学校推荐后方可进入科委系统进行在线填写。
科技处联系人:司徒唯尔、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