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贵州省教育厅2011年度自然科学科研课题的通知

2011-05-1352编辑:摄影:

各学院(部):
        为了促进和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主动适应我省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为贵州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加快转型提供有力的服务和支持,在总结以往科研课题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贵州省教育厅决定对2011年度部分自然科学研究课题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一)研究课题紧紧围绕贵州省“十二五”经济社会优先发展的电力、煤炭、冶金、有色、化工、装备制造、建材、烟酒、民族医药和特色食品及旅游商品等领域新兴产业需要,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二)与贵州省城镇化带动战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密切相关的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在工作实践中可以直接应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
        (三)贵州高等教育发展对经济社会贡献率和作用机制研究方面的课题;
        (四)鼓励贵州省直属高校与地区高校共同开展利用市(州、地)资源优势和特色,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联合研究课题。
二、招标要求:
        (一)本次科研课题招标范围为贵州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课题须有行业或企业作为研究条件支撑,课题主持人曾主持完成行业或企业等的横向科研课题。
        (二)遵循“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原则,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要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好中取优,确保质量。
        (三)投标课题有较好的工作基础,研究思想新颖、理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成果形式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不支持以著作和论文为主的成果形式) 
  (四)鼓励跨高校、跨行业、跨学科的优化组合与联合投标。
三、招标程序
  (一)由贵州省教育厅在门户网站《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符合申报条件的投标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向我厅高等教育处提交《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和《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贵州省教育厅收到课题申请书后,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课题得票数由高到低确定中标者。
  (三)中标者与省教育厅按《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签定科研合同,违约者须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四、课题研究经费
  本次招标拟立项资助20个课题,每个课题资助金额10万元左右。由省教育厅将课题经费采用分步拨付的方式划给中标单位,即下达通知书后拨付60%,其余40%待课题验收后拨付。撤销课题或课题验收不合格者缴回全部或部分资助经费。
五、中标者责任和义务
  (一)中标者应按合同约定的要求组织和开展课题研究,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贵州省教育厅报告研究进展情况,接受检查指导。课题研究周期控制在1-2年以内,逾期不能结题者视为违约,按情节轻重扣减相应的课题研究经费。
  (二)中标者在课题任务完成后,须即时向贵州省教育厅提出成果验收的申请。成果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验收结题。未通过者,应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补充和完善。重新验收不合格者按违约予以撤项。
  (三)经验收后的课题研究成果,归贵州省教育厅掌握和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引用、扩散和公开发表。
六、投标时间及材料。
        申请者认真填报《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一)(一式十份),行业或企业作为研究条件支撑的协议、项目主持人曾主持完成横向科研课题的证明复印件等(一式二份),于2011年6月3日前交至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寄往贵州省教育厅。
 
 
科技处联系人:董伟 黄华杰                             联系电话:55270566
 
科技处
201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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