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的通知

2011-03-1143编辑:摄影:

 

各学院(部):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课题指南》业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课题的分类
        2011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重大课题、系列课题、专题研究课题、三省市联合发布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及教育学专项课题等七类。其中,教育学专项课题为新增课题类别,原在一般课题、青年课题教育学学科进行申报的课题,今年起全部归入教育学专项课题进行申报,这类课题获准立项后将同时列为上海市教育科学重点研究项目。《课题指南》重点指导系列课题、专题研究课题和三省市联合发布课题申报,同时也指导重大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教育学专项课题的申报。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课题设计、申报。
二、规划课题的学科分类
        今年,规划课题在原有学科分类的基础上增设管理学,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该学科下设26个二级学科,侧重资助我国及上海经济社会文化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
三、重大课题的申报
        重大课题按所在单位的配额随时申报。
四、系列课题的申报
        系列课题必须按《课题指南》相应条目申报,不分学科,要求在一年完成。每项子课题都应有相应独立成果,在此基础上形成整个研究系列的总成果,成果形式主要是系列研究报告。
五、专题研究课题的申报
        专题研究课题必须按《课题指南》相应条目申报,不分学科,可在二至三年内完成。该类课题的申报资格与一般课题要求相同。
六、三省市联合发布课题的申报
        2011年度“长三角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课题指南设立8个专题条目,因省(市)情差异,两省一市专题条目及相关内容各有侧重。课题设计要紧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十二五”发展规划,突出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对象具体,目标明确,对策思路可行,力避空泛。鼓励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研究。
        三省市联合发布课题按《课题指南》相应条目申报,也可根据条目说明提示结合具体实践自行设计课题。该类课题的申报由申请人按所属省(市)进行课题申报,评审立项工作由三省市社科规划办联合组织,统一评审立项。
        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2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2011年11月,两省一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将召开专题研讨会,相关课题负责人须提交中期成果参加会议交流。
七、一般课题的申报
        一般课题申报不受《课题指南》条目的限制,但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总体要求具体设计课题,按学科申报。2011年,一般课题立项90项。
八、青年课题的申报
        青年课题申报不受《课题指南》条目的限制,但同样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总体要求具体设计课题,按学科申报。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包括课题参与者)必须为在职青年学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4月10日以后出生)且尚未获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1年,青年课题立项40项。
九、教育学课题的申报
        教育学课题申报不受《课题指南》条目的限制,但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总体要求具体设计课题,按学科申报。该类课题的申报资格与一般课题的要求相同。2011年,教育学课题立项25项。
十、课题申报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如《课题指南》、《学科代码表》等)见附件或从市哲社办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下载。课题申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只需在市哲社办网站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数据。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2010年市社科规划系列研究课题和三省市联合发布课题除外)在2011年4月10日前未获准批复结项的。
        (4)、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近三年曾被撤项处理,或有其它信誉不良记录被上海市哲社规划办公室通报批评的。
        (5)、未按照《申请书》规范填写纸质表格和打印装订的。
        (6)、未按照市哲社办“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在线填报数据的,或填报数据与报送的纸质《申请书》“数据表”内容不一致的。
       3、申请者请于2011年4月8日前在申报系统中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经学校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书电子文档打印装订一式6份(1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送至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上报。申请书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科技处联系人:董伟 黄华杰                      联系电话:55270566
 
科技处
201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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