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校内比赛的通知

2025-11-06 10 文: 图: 编辑: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详见附件1,强化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学校定于202511月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校内赛。

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大赛安排

各学院指定本学院大赛负责人,落实赛事相关事项,积极做好赛事宣传和组织,保障院级、校级赛事顺利开展。依照第三届全国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赛制要求和学校情况,大赛设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和新生赛道,各学院充分发动学生积极备赛。

成长赛道,参赛对象为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由各学院组织院级比赛。各学院推荐10名选手进入校级复赛,并提交比赛材料。(详见附件2

就业赛道分为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参赛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四年级学生推免研究生除外)和全体研究生,由各学院组织院级比赛。各学院推荐10名(本科生3名、研究生7名)选手进入校级复赛,并提交比赛材料。(详见附件3)

新生赛道,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由基础学院统筹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院推荐参加校级比赛选手材料统一打包(选手参赛材料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年级+专业,压缩包命名格式:赛道+学院),于1114日前发送至邮箱:myjob1906@126.com,邮件主题为“xxx学院成长/就业赛道材料”。学校将于1123日前组织校级复赛和决赛。校级复赛形式为材料评选,决赛为现场线下比赛。

三、奖项设置

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分别设置一等奖6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选手择优推荐参加市级及全国职业生涯规划比赛。

四、其他事项

()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获奖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有出售、商业推广及直接或间接商业目的的,或不符合规定及违反他人著作权的,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奖励,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所有报名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本届大赛比赛规程。

()全国赛报名平台https://zgs.chsi.com.cn详见附件4

()生涯闯关活动自选参与。(详见附件5)

()选手推荐表及评优申报表样表。(详见附件6-8)

五、大赛咨询电话

本科生:021-55272563   研究生:021-55511500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51105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docx

附件3: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docx

附件4:学生操作手册.pdf

附件5:生涯闯关指导手册.xlsx

附件6:选手推荐表.xlsx

附件7:优秀指导教师奖申报表.docx

附件8:优秀组织奖申报表.docx




供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