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秋季在校及应届毕业大学生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秋季征兵工作节点
工作节点 | 时间节点 |
校内报名 | 即日起—2026年5月20日 |
全国征兵网报名 | 2025年12月6日—2026年8月10日 |
校内预检预审 | 2026年5月中旬 |
征兵体检站初检 | 2026年6月上旬 |
政审 | 2026年6月中旬-8月 |
征兵体检站复检 | 2026年8月中下旬 |
役前教育 | 2026年9月上旬 |
起运新兵 | 2026年9月中旬 |
二、对象范围
自愿报名应征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秋季重点征集2026届应届毕业生。
(一)男兵应征报名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本科应届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女兵应征报名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基本条件
(一)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激光手术治疗,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合格)。
(二)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三)体重:
·男性:17.5≤BMI<30,其中:其中身体条件兵17.5≤BMI<27;
·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
四、工作步骤与内容
(一)学院工作步骤与内容
1.校内报名
即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有意向应征入伍的适龄学生请登陆Welink,在应用中搜索“征兵报名”应用进行网上填报,或登录学校学工一体化平台(http://new2017.usst.edu.cn/BYGL/byglzbStuApp.aspx)入伍报名模块进行填报。
2.全国征兵网报名
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义务兵征集”完成网上报名。注意:在填写征集地及初检医院时,均须选择上海理工大学。女生征兵网报名时间以进一步公告为准。
3.参加政治考核
各学院组织辅导员协助武装部开展应征入伍大学生政治考核工作。
(二)武装部工作步骤与内容
2026年5月20日前,收集所有应征报名学生信息,组织校内预检。经初审合格、确定为征集对象的学生,按照杨浦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要求参加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由武装部协调开展政治考核、走访调查、兵员推荐,并对预定新兵逐人签订预定兵协议。
2026年9月,做好入伍手续办理、优待政策落实、新兵服装发放、交接输送等工作,完成送兵并总结上报。
五、优待政策
综合国家、上海市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入伍学生优待政策如下:
(一)奖励补助
1.批准入伍的学生,入伍前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执行。
2.批准入伍学生服役两年退役复学后,按规定申请学费资助,国家对本科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退役复学本科生享受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不重复享受),研究生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3.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同步递增;赴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按本市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两倍数额发放优待金。
4.服役期满退役、自主就业的义务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5.入伍大学生退役后由部队发放退伍费。
6.在校大学生退役复学,给予24个月社保补助金。
7.入伍前及退役后,学校分别给予相应奖励和视力手术补贴。
(二)学业优待
1.学校优待政策
(1)退伍复学后,若原专业停止招生或撤销,由学院安排转入相近专业或导师复学;本科生入学后第四学期结束前参军入伍,复学后经转入学院同意,可转入原学科大类范围内相近专业。
(2)应征入伍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三年内,或入伍在校学生退役复学完成本科学业后三年内,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免试(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本条款不适用于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委培、定向、成人高考等类别学生。
(3)入伍当学期已修完所选课程学时50%以上,因入伍未能参加考核的课程可免考,总评成绩按80分计;学时未达到50%的按退课处理,不计成绩;因入伍未能参加补考的,补考成绩按60分计。
(4)本科生退伍复学后,可免修尚未修读的体育课、军训和军事理论课程,成绩按90分计。
(5)正常退伍或因身体不适等非主观原因退兵的学生,应及时办理复学。若错过当学期选课时间,且课程剩余修读时间不少于50%的,可予以补选。退伍(退兵)当学期参加考核的课程(成绩>0分),总评成绩加20分,加分后最高计80分,或以实际成绩计。
(6)入伍当学期已获得奖学金的本科生,入伍当学期奖学金等级提升一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不予提升),入伍当学期成绩全部及格但未获得奖学金的本科生,入伍当学期给予三等奖学金;入伍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奖学金人民币壹万元。
(7)退伍复学后免收后续课程超计划修读学费。
2.国家优待政策
(8)应征入伍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后或者退役后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9)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三)荣誉评选
退伍学生本人申请,结合在部队表现,经学院审核通过,可优先推荐参评学校优秀团员(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优先推荐参评上海市相关荣誉称号。
(四)培养考察
符合优秀党员基本条件,圆满完成兵役任务且在部队表现优异的退伍正式党员,经学院申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通过,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应征入伍学生,经党支部考察、学院二级党组织预审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符合条件可优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入伍期间获部队表彰或立功,退伍后本人申请,经学院二级党组织审核通过后,可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五)就业落户
非上海户籍的退伍大学生,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不含个体工商户、劳动中介机构派遣人员)或自主创业,经核实服役表现,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审批落户申请。
(六)选用培养
对参军入伍大学生,部队在选取士官、士兵提干、报考军校、保送入学等方面优先选用培养。
详细政策请参看“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上海征兵网”(zbb.sh.gov.cn)。相关政策若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六、报名及咨询
如有疑问,可向辅导员、学院专武老师、学校武装部咨询。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网站:https://zbb.sh.gov.cn/
·校武装部咨询电话:021-35052321
·联系人:朱老师、胡老师
·地址:学生发展中心407室
·2026年秋季征兵welink群:

·校内报名链接:https://new2017.usst.edu.cn/BYGL/byglzbStuApp.aspx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2026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