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 - 2035年)》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 +”行动的意见》要求,聚焦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提升文科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重点支持一批人文社科青年教师,学校文科办启动2026年度人文社科青年项目培育计划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本次培育项目申报旨在聚焦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根本遵循,引导哲学社会科学在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进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自主创新体系。特别强调要以人工智能驱动,在科学发现、技术研发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关键领域实现范式创新和效能提升,加速从基础研究到应用落地的全链条突破,并积极探索和构建智能向善的理论体系。各类培育项目申报聚焦以下研究方向:
(一)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阐释及实践研究;
(二)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新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形式等相关研究;
(三)“人工智能+”在人文社科领域的创新研究;
(四)思政课与课程思政的研究;
(五)基础问题或交叉学科领域的创新研究;
(六)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艺术学科相关研究;
(七)大数据赋能上海理工大学科研创新力的系统性研究。
请申报者密切关注与以上申报方向相关的文件要求,提倡老师结合我校特色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鼓励申报项目跨学科、跨学院合作,倡导文理工交叉融合。
二、培育项目类别
2026年度人文社科青年培育计划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等省部级以上课题培育。
三、立项数量及资助金额
(一)立项数量
以提升质量、宁缺毋滥为原则,每个培育项目类别视申报情况拟设立若干项。
(二)资助金额
每个培育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以实际拨付的经费为准。经费分三期拨付,即立项之初拨付资助经费的40%为启动经费,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经费20%,达到结题要求之后拨付剩余经费。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无在研国社科、教育部、上海市哲社规划课题等省部级以上课题,若申请人申报的2025年相应项目类别已经获得立项资助,所申报的2026年学校人文社科青年培育计划项目不再予以立项。
(二)申请人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 项目申请人为本校在职在编教师或科研人员;
2.项目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3. 男性申请人年龄原则上应为35周岁(含)以下,女性申请人年龄原则上应为40周岁(含)以下。
五、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研究基础,相应项目申报应有不少于1项与申报选题密切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二)每个申请人只能选择一类培育项目申报,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它培育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培育项目申报;
(三)不得使用往年立项过的人文社科选题申报本次项目;
(四)立项后发表的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必须标注“2026上海理工大学人文社科青年培育计划项目”字样。
六、项目评审及立项
(一)申请人根据培育类别填写申请书(附件1),各学院(部)对申报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于11月12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发送到文科办指定邮箱:wkb@usst.edu.cn,邮件名:2026年青年培育计划项目+学院(部)。具体包括:
1.项目申请书电子版(WORD及PDF版)
2.《上海理工大学2026年度人文社科青年项目培育计划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同时请各学院(部)提交纸质版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至文科办。
(二)文科办组织评审和遴选、公示立项名单。
七、项目培育要求
项目培育周期不超过2年,即从立项之日起至2027年12月。培育期间内,文科办、各学院(部)、培育项目负责人分别做好如下工作:
(一)文科办为培育项目负责人提供经费支持,并做好项目动态跟踪与管理工作。
(二)各学院(部)为培育项目负责人提供全方位申报辅导与服务。将培育项目负责人列入重点申报对象,加强动态跟踪和指导。
(三)培育项目负责人应在培育周期内按要求申报相应人文社科项目,加强前期高水平成果的产出与积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申报论证活动,联系校内外同行专家指导修改选题及论证内容,努力提高选题及论证质量,按照学校申报进度提交申报材料。
八、结项要求
申请人在培育期间完成以下任务之一的,准予结题,并拨付剩余经费:
(一)获得相应的省部级以上人文社科项目立项。
(二)产出高水平成果。项目培育期间未获得对应类别社科基金立项的,若项目负责人围绕培育项目选题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人)产出以下任一项及以上成果,视为结项:
1.发表A类期刊论文1篇
2.校定B1级别以上论文2篇
3.1部10万字以上学术著作(出版社为国家社科后期资助所提供的出版社)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自行终止,文科办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一)未通过项目中期阶段性检查要求的;
(一)截止培育期限结束时未达到结题要求的;
(二)培育周期内中断相应项目申报的。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文科办联系。地址:军工路580号勤业楼文科建设办公室;联系电话:55270682,联系人:张柳;邮箱:wkb@usst.edu.cn。
文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人文社科青年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