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新增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2025-09-24 10 文: 图: 编辑:

 

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核算,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与账实相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相关资产管理规定,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资实处”)决定开展2024年新增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范围

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各部门通过购置、调拨、捐赠等方式新增的固定资产(如房屋构筑物、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家具装具)。

二、时间安排

部门阶段:2025924-20251024日,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查盘点工作,完成资产实物核对、系统信息完善、盘点结果初步梳理及内部审核流程。

学校总结阶段:20251025-20251030日,资实处对各部门盘点数据进行汇总,组织抽查,形成全校资产盘点报告,完成本次盘点工作总结。

三、盘点工作方法及程序

(一)纳入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

   1.系统操作流程:资产保管人登录“Welink”平台,依次选择“资产管理”→“更多”→“计划盘点”→点击“盘点”,通过扫码方式开展盘点工作。详见附件:手机扫码盘点操作流程

2.实物核对要求:依据系统中本人名下2024年新增固定资产明细,逐一核对资产实物,重点检查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存放地点、使用状况等信息与系统记录是否一致。​

3.标签管理:若发现资产标签缺失、损坏或信息不清晰,资产保管人须及时联系本部门资产管理员,领取新标签并规范粘贴

4.信息变更处理:如存在资产使用人变更、存放地点变动、资产状态改变与系统记录不符的情况,资产保管人需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变更原因,提交至本部门资产管理员审核。

(二)资产盘点结果上报

部门内部审核: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登录资产管理系统,对本部门资产保管人提交的盘点结果进行审核,核查账实不符资产的原因及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对存疑信息,须及时与资产保管人沟通确认。

部门负责人终审:完成部门盘点结果系统提交。

数据查阅与留存:如需留存纸质材料,资产管理员可通过系统导出本部门2024年新增固定资产盘点结果汇总表。

盘点总结工作

数据汇总与抽查:资实处收集盘点数据,按资产类别进行分类汇总;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对部分部门开展实地抽查,验证盘点工作的规范性及数据真实性。

报告编制:重点审核各部门资产盘点工作的规范性、资产信息的准确性、账实不符情况说明的合理性及证明材料的完整性,汇总形成《2024年全校新增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明确盘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须明确资产盘点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如有更换,请及时与资实处联系,细化职责分工,确保自查阶段内高质量完成盘点工作。

2.严格要求,确保盘点质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资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在自查阶段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做到“边盘边改、以盘促管”。​

3.严肃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各部门须严格遵守资产管理规定及本次盘点工作要求,严禁敷衍了事、瞒报虚报、弄虚作假。因管理不善、责任心不足等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及管理责任。

4.加强沟通,及时反馈问题:自查及盘点期间,各部门若遇到系统操作、政策解读等问题,须第一时间与资实处沟通联系。资实处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保障盘点工作按计划推进


联系方式​

资实处联系人:夏崇菲  费晓天​

联系电话:55270091  55272671​

办公地点:勤业楼420


附件:手机扫码盘点操作流程.rar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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