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

2024-02-2012编辑:高春昌摄影: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快构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新格局,推动落实“时代新人铸魂工程”,不断提升辅导员队伍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水平,现开展我校2024年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工作。

一、申报要求

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由主持人负责组建团队进行申报。申报对象要求如下:

1.主持人应是连续从事学生工作3年(含)以上的教师,含专职辅导员、教师兼职辅导员、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团委人员。

2.具有较强团队领导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能够带领工作室成员在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中形成特色品牌,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

3.新申请立项的工作室应在“五育并举、五育融合”等方面大胆探索;往年已立项的辅导员工作室,须重新申报立项建设。

4.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工作室,且作为成员参与其他工作室建设最多不超过1个。

5.鼓励工作室邀请班主任、专职思政课教师、专业课教师等共同参与,可跨学院、跨部门组合,实现“1+X+N”组团式育人。

二、遴选程序

1.申报数量。各部门、各学院实行统一申报,申报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

2.时间节点。主持人填写《上海理工大学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书A表》和《上海理工大学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书B表》(各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学院)党委公章,并于202438日(星期五)前送至学生工作部(处)203室,电子版发送至biaowei@usst.edu.cn,邮件主题为“部门(或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工作室名称”。

3.学校评审。学校邀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小组,从人员组成、目标规划、已有基础、建设任务等进行评定,研究确定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名单。

4.公示立项。学校对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立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工作室挂牌。

三、考核要求

对立项工作室签订工作任务书,予以经费支持,进行中期检查和年末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工作室进行表彰,并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相关荣誉和项目评选。考核未通过的工作室,予以撤销立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55271876

邮箱:biaowei@usst.edu.cn

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4219

上海理工大学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书(A表).docx

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书(B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