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财库〔2011〕160号)《上海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沪财库〔2014〕14号)等文件规定,落实暑期市财政相关会议要求,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对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中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无公务卡原则上不予办理财务报销手续(非公务卡结算报销截至2027年6月)。为保证财务报销手续顺利进行,学校财务处对接我校公务卡发卡行中国农业银行集中为在职教职工办理公务卡和公务卡提额业务,请尚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及新进教师前往办理公务卡,已有公务卡但需要提额的老师前往办理提额。
1.携带资料:
(1)新办:个人身份证原件及手机。
(2)提额:农业银行贷记卡业务申请表(附件1)、公务卡额度调整申请书(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公务卡近半年账。
2.办理时间和地点:
校区 | 日期 | 地点 |
334校区 | 10月8日-10日(10:00-16:00) | 卓越楼一楼 |
1100校区 | 10月12日(10:00-16:00) | 达理楼一楼 |
516校区 | 10月14日-16日(10:00-16:00) | 教工之家一楼 |
财务处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