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2026-11-06 175 文: 图: 编辑:

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夯实资产核算基础,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提升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资实处”)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范围

权属归属本部门、形成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通过购置、调拨、接受捐赠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含房屋和构筑物、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家具和用具等。

二、部门自盘时间安排

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15日,各部门组织开展自查盘点,完成实物核对、系统信息完善、盘点结果梳理及内部审核。

!重要提示:盘点期间暂停资产报废、资产调拨业务,本次盘点以盘点前原保管人为准开展核对。

三、盘点操作方法

资产保管人通过Welink服务通知消息直接跳转至盘点页面;也可登录Welink平台,依次进入【资产管理】→【更多】→【计划盘点】,点击“盘点”,通过扫码完成盘点。

四、盘点主要内容

对照系统内本人名下固定资产明细逐项核对实物,重点核实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存放地点、使用状态、资产标签等信息,确保账实一致。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使用状态等与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资产标签有缺失、不规范的,保管人须在系统内如实变更信息和整改。

五、盘点结果上报

1.部门资产管理员复核:登录资产管理系统,进入【资产入账管理】→【计划盘点】→【我的盘点】,点击 “复核” 按钮,对保管人提交的盘点结果进行审核,核实账实不符资产的形成原因及佐证材料,对存疑信息及时与保管人复核确认。

2.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Welink服务通知消息直接跳转至终审页面,核对相关信息后,点击页面上方区域进行核对界面的退出,再提交盘点结果;也可登录资产管理系统,进入【资产入账管理】→【计划盘点】→【盘点审批】,核对信息并完成提交。

3.递交资产盘点工作报告。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系统导出工作报告,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资实处。导出路径:【资产入账管理】→【计划盘点】→【盘点统计】→【统计】→【盘点报告】→编辑后【导出】。需要纸质存档的,资产管理员可在系统导出本部门固定资产盘点汇总表。

!重要提示:资产管理员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资实处,按期完成盘点。

六、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将资产管理及盘点工作纳入部门集体议事决策重要议题中,加强研究与领导,分解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好资产管理及盘点任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2.据实盘点。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账实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盘促管。

3.严守纪律。严禁瞒报虚报、弄虚作假,因管理不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规追责。

4.及时沟通。盘点中遇到系统、政策等问题,请及时联系资实处。

资实处将做好技术支撑,保障盘点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方式​

资实处联系人:夏崇菲  费晓天​

联系电话:55270091  55272671​

办公地点:勤业楼418室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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