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7年度学校部门预算网上申报的通知

2026-11-03 10 文: 图: 编辑:

校内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完成学校2027年度预算分配工作,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海市财政、市教委及我校2027年预算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在“全面预算管理系统”中填报2027年度预算。

(信息门户-全面预算管理系统-申报模块-项目申报-本部门项目库-新建/挑选历年项目)

二、预算编制要求

根据市财政、市教委2027年部门预算会议精神及《上海市预算单位电子会计凭证全流程管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各项经费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安排支出,未列入预算不得支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请各单位在本次2027年预算编制时充分研判年度工作任务,做实做细项目内容与经费测算,避免因预算漏报、粗报造成后续无法开支或违规调剂。

(一)公用经费

1.根据市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各单位2027年公用经费原则上不得超过2026年预算数的90%。校内各部门(学院)须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业务开展需求,逐项厘清基础性、刚性支出事项,严格遵循“可压尽压、应压尽压”原则。

2.每个经费卡号需对应填报一个预算申报书,请勿将部门所有公用经费合并在一个预算申报书中提交。

3.公用经费中涉及重点控制的“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及一个月以上长期租车费)、会议费、劳务费、校内公务用餐额度等请单独列示。学校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量控制,由国际交流处统一归口管理,除国际交流处以外的职能部门不得申报因公出国(境)费,各学院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申报并向国际交流处报批。

4.“项目名称”需与财务报销系统中现有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如需更改项目名称请提前与财务处沟通)。“项目类型”选择“公用经费”,“项目预算”请准确选择“科目名称”,“项目绩效”选填。

(二)人员经费

1.以010结尾的项目,主要用于校内在职人员发放加班费、授课费、监考费、研究生复试费、班主任津贴等,占学校全年绩效工资总额度。填报时“项目类型”选择“公用经费”,项目预算对应“科目名称”选择“绩效工资”,“项目绩效”选填。占本次先按照2026年实际拨款数填报(后续财务处会根据人事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审核情况安排2027年预算)。

2.非010结尾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发放校内人员经费,确有需求,经人事处审核后单独列示,科目选择“绩效工资”,占学校全年绩效工资总额度。发放校外人员及在校学生津补贴,请选择“劳务费”科目。从2026年11月开始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劳务费代扣代缴增值税”的有关规定。

(三)项目经费

1.已在公用经费中填报的预算请勿在项目经费预算中重复申报。

2.继续完善《关于启动2027年专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7月份通知)的项目申报,查漏补缺。凡未纳入学校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

3.重服务强贡献项目对应项目类型请选择“重服务强贡献项目”、中央直达资金安排的项目对应项目类型请选择“中央直达资金”、其他财政资金安排的专项请选择“财政专项”、校内专项请按项目归口部门选择对应项目类型。把握不准的可及时与财务处联系。

4.请严格按照《上海理工大学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上海理工大学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上传立项材料。凡立项依据不充分、测算不合理的项目不予入库。

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组织本单位2027年预算填报工作,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5日。预算填报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55271837曾老师,55270098梁老师,55271397汪老师。(财务处将于2026年11月初安排一次线上培训及答疑,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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