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重型燃气轮机领域协同创新,强化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内驱力,推动校企协同创新与协同育人深度融合,精准对接重型燃气轮机发展的关键迫切需求,根据《上海高等教育重服务强贡献计划》总体部署,结合《上海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市教委联合中国联合重型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燃”)制定了《2027年度重型燃气轮机产学研联合创新计划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组织开展本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重型燃气轮机领域产业需求为核心牵引,聚焦行业发展关键技术瓶颈与人才培养需求,推动本市高校与产业主体深度合作,构建“校企共创、资源共享、人才共育”的协同创新体系。通过产学研联合攻关,突破一批重型燃气轮机领域核心技术,培育一批高素质产业创新人才,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重型燃气轮机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为上海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申报范围与要求
1.申报主体:本计划面向上海市内各有关高等学校,申报高校应在重型燃气轮机、气动传热、机械制造、材料科学、控制工程等相关领域具备扎实的科研基础、教学能力和产学研合作经验。
2.研究方向:申报项目须严格遵循《2027年度重型燃气轮机产学研联合创新计划指南》(附件1),聚焦重型燃气轮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维等关键领域的迫切需求,开展应用性、创新性研究与技术攻关。
3.应用依托单位:申报项目须依托中国重燃开展协同研究,企业深度参与项目方案设计、研发实施、人才培养等全过程。
三、支持政策与经费管理
1.支持周期与范围:项目支持周期1年,项目团队需围绕任务,合理设置支出内容,经费标准应严格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凡超出国家和本市标准的不予支持。
2.经费投入:项目经费由市教委与中国重燃(以下简称“出资方”)按1:1比例联合投入,由高校按照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统筹使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3.资产与知识产权:项目实施形成的所有实物资产所有权,由出资方协商确定;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实行共享机制,具体共享细则由校企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项目管理机制
本计划项目实行立项、实施、结项全周期闭环管理,构建规范化项目管理体系。
1. 立项评审:出资方组织行业专家、高校学者、企业技术骨干等组成评审专家组,围绕项目与产业需求的匹配度、技术创新性、校企协同方案、人才培养规划、经费使用合理性等方面开展综合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
2. 实施监管:立项后,高校需联合合作企业制定项目详细实施计划,定期向出资方报送项目进展报告;出资方将采取里程碑检查、中期检查、现场抽查等方式,对项目研发进度、经费使用、协同成效等进行动态监管,对未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责令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立项资格。
3. 结项验收:项目到期后,申报单位需提交结项验收申请及相关成果材料,出资方组织专家组开展结项验收,验收通过的正式完成项目结题;未通过验收的,限期完成整改后再次申请验收。
本校安排:相关申报指南见附件1。本次申报不占用2027年度产学研联合创新计划申报额度。2026年度已获批立项、2027年度已申报产学研联合创新计划(含商发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次重燃专项,且每个学院含独立研究院同一指南方向限报一项。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17:00前统一将附件2的word版以及学院遴选结果加盖公章发至邮箱usst_hxgl@126.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参与
科技发展研究院科技合作办公室
联系人:丁雨鸽
联系电话:021-55271925
附件1:2027年度重型燃气轮机产学研联合创新计划指南.docx
附件2:2027年度重型燃气轮机产学研联合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