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6-25 10 文: 图: 编辑:

各同学、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

评选当年在籍的本科生及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不含博士后)(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

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二)评选程序

1.请有意向参加评审的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评审表,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科生与研究生中分别推选候选学生,两类学生各推选人数均不得超过1名。

2.学校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推选生参加上海市差额评选(宝钢非评审学校获奖学生名额总计14名)。

、评审要求及上报时间

1.学院推选的候选人请下载并填写《评审表》和《个人成果统计表》,《评审表》一式一份,并附上发表论文、科技竞赛、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评审表》中“主要事迹”栏应以第三人称,事迹要突出重点,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等内容有具体内容或成绩作为依据和支撑,充分体现学生特点。

2.请各学院将推荐的候选人评审表及佐证材料纸质和《个人成果统计表》(电子版)202579日前报送,材料提交学生发展中心407电子版发送至34331573@qq.com。凡逾期不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同学可通过宝钢教育基金会网(www.bsef.baosteel.com)了解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的具体情况。

联系人:老师55271056(本科) 张老师55275438(研究生)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6月25日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审表.doc

附件2:个人成果统计表.xlsx




供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