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第十五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2025-05-14 11 文: 图: 编辑:

各学院(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25〕17号),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研究机构和人员积极性,发挥优秀成果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上海决策咨询事业繁荣发展,助力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第十五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在校内通知相关评奖事项:

  一、评奖范围

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战略任务,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方面,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科学性的研究报告等成果。重点聚焦建设“五个中心”、强化“四大功能”、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科技创新、社会发展和治理、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领域。

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规划等,以及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尚处保密期的研究成果,不属于评奖受理范围。

  二、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总数不超过100项。奖励标准为特等奖每项15万元、一等奖每项6万元、二等奖每项3万元、三等奖每项2万元、单项奖每项2万元。

  三、申报要求

实行分类申报:研究成果奖(除单项奖外)申请对象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单项奖申请对象为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限1项。申请人应客观、真实地填报申请材料,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对申请评奖的成果完成内部公示,并对成果第一完成人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经单位内部公示并征求意见无异议后方可正式申请评奖,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登录“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系统”(pj.fzzx.sh.gov.cn)进行申请,填报相关申请材料。

  材料报送:各单位正式申请评奖的研究成果,其公示和征求意见无异议证明、采纳应用证明等相关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后在受理期内通过线下方式向申请受理部门提供。

六、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1)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为申报人系统填报时间;

2)2025年5月29日(星期三)至5月30日(星期四),为申报成果校内审查阶段;

3)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至6月3日(星期二),为申报人和申报成果公示和校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阶段;

4)2025年6月4日(星期三)至6月6日(星期五),为学校审核签章阶段

七、材料提交

1)请申报人按填报要求于5月28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完成相关成果申报材料线上填报提交,请科研秘书汇总申报成果信息汇总表(单位盖章)电子版发送至文科办邮箱wkb@usst.edu.cn。学校将对申报人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查、公示并征集相关部门意见。

2)通过学校审核的申报成果纸质版(一式八份,其中原件一份),由申请人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23年6月10日(星期二)下午4点前统一提交至勤业楼516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wkb@usst.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第十五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申报”。


  其它有关评奖申请事项可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官网(fzzx.sh.gov.cn)“评奖工作”栏目查阅。


申报注意事项.pdf

申报成果信息汇总表.xlsx

联系人:张柳

联系电话:55270682

文科建设办公室

2025514



供稿单位:文科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