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报效祖国,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强化学风建设在多场域的辐射作用,进一步夯实优秀学风寝室创建成果,现决定于2021年10-12月,学校开展百间“学风标兵寝室”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上海理工大学全体学生寝室。
二、评选时间
1.材料上报与推荐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9日;
2.评审投票阶段:10月29日至11月5日;
3.学校公示阶段:11月5日至11月12日;
4.学校表彰阶段:暂定11月下旬。
三、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
1.寝室所有成员热爱学校、关心同学、有责任心,为人诚信,积极向上;
2.寝室所有成员的绩点的平均值应不低于3.0,且任一成员的个人绩点不低于2.5;
3.寝室所有成员在校期间,均应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或以上奖学金;
4.寝室所有成员在上一学年内没有挂科;
5.寝室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人际关系和谐。
(二)研究生:
1.寝室所有成员热爱学校、关心同学、有责任心,为人诚信,积极向上;
2.寝室所有成员成绩的平均分应不低于80,且任一成员的个人成绩不低于75;
3.寝室所有成员科研及学术成果排名占学院前30%;
4.寝室所有成员在校期间,均应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或以上奖学金;
5.寝室所有成员在上一学年内没有挂科;
6.寝室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人际关系和谐。
四、评选流程
1.申报推荐:以寝室为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风标兵寝室申报材料,由所在学院审定推荐,并在10月29日下午17点前,提交一份《上海理工大学百间“学风标兵寝室”推荐表》纸质版至学生处204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suqujianshebu@163.com。
2.评审投票阶段:根据推荐寝室上报材料以及事迹介绍,学校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产生百间“学风标兵寝室”。
3.公示和表彰阶段:荣获“学风标兵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将在学校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并在后期进行表彰鼓励。
五、奖励办法
1.最终获评“学风标兵寝室”称号的寝室,将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并积极宣传,树立典型,学风标兵寝室的每个寝室成员优先参评年度学习标兵,并优选入选学校学生学业发展中心“朋辈学霸讲师团”候选名单,后期予以展示及宣传。
2.“学风标兵寝室”将实施统一挂牌。并于2022年评选过程中进行核查,若寝室成员出现挂科等情况,其获得寝室牌将被取消。
六、注意事项
1.参评寝室若有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评审信息的;寝室成员若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参评寝室资格。
2.在公示期间,如因投诉并被证实而取消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补报。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所有。
联系人: 学工部 熊老师 联系电话:55275618
研工部 孔老师 联系电话:55275438
具体活动对接学生负责人:
校级学生学业发展中心宿区建设部 张竞成 联系电话:19930154148
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1-2021年上海理工大学百间“学风标兵寝室”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