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21-03-031104编辑:摄影:

各学院(部):

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开始受理 2021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项目。2021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采用网络推荐、申报项目的方式(网址http://www.cmiao.com.cn)。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 技术发明类;

   2. 科学技术进步类,包括:

技术开发类项目;

工人技术创新项目;

软科学、标准和检测类项目;

科技图书与科普类项目。

  二、推荐、申报办法和要求

进行项目申报时,需登录项目申报系统从“申报单位登录”入口进行注册,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取相应的推荐单位填写完基本信息后,再按照申报单位操作流程进行项目申报,完成单位申报的项目。

三、推荐材料

《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021版)是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推荐书包括主件部分(第一至第十一项)、附件部分(第十二项)。

1.推荐书主件部分,申报单位需登录项目申报系统按照《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在线填写和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必备附件

1技术评价证明:指三年内(2018331日之后)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鉴定(评价)、验收报告,每个项目至少提供一份技术评价证明。

2科技查新报告:指三年内(2018331日之后)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3检测报告:指三年内(2018331日以后)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质量监督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检验(试验)报告。

4核心知识产权证明:指直接支持本项目主要创新点且已批准或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证明材料,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国家及行业标准、相关论文和专著等。

5)成果应用证明:至少提供一份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材料,应用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如应用证明包含经济效益,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2)其他附件

6)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两年以上的行政审批文件,如压力容器等。

7)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可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

8)工人技术创新项目;标准与软科学项目;图书、科技期刊与科普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上述附件材料总数不超过80页。电子版附件内容应与书面附件一致,以JPG格式文件提交,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B

3.《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请在申报系统中生成 PDF 文件下载后打印,内容应与电子版推荐书完全一致。

4.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 A4,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其中原件1份(封面顶部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

四、申报的其他注意事项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和汽车类项目不属于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审范围;

2、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包括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

32020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已经受理并进入评审程序(网评或初评会)但未获奖的项目,不得在2021年度再次推荐,可隔年再次推荐;

4、凡已受理并进入评审程序(网评或初评会)的推荐项目,不得修改或撤销。

五、推荐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为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请我校完成人于该日前完成网络提交,逾期网站项目申报平台关闭不再受理;请于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前将要求的推荐材料(推荐书主件及附件合订本一式四份)交至科技发展研究院

附件: 《2021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pdf

联系人:吴路平

电话:55270566

邮箱:kjczl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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