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2-081046编辑:摄影: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党建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骨干人才,不断提高党建、宣传思想文化和思政工作科学化水平,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决定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阳光计划”项目概况

“阳光计划”项目分为党建工作类、党风廉政(含政风行风)建设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思想政治理论课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等五大类。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人民币3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8个月。

二、项目申报人基本条件

(一)党建工作类

1.本市教育系统从事党建工作的在编在岗干部(以一线为主)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党建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党建工作业绩突出,已作为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二)党风廉政建设类

1.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从事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的在编在岗干部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以上。

3.在理论研究、工作实绩等方面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已作为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

1.市高等学校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决策咨询研究工作在编在岗干部、教师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宣传思想文化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业绩突出,已作为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类

1.市高等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2.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三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已作为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

1.全市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院(系)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

2.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四年。

3.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实绩等方面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已作为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三、项目选题相关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本领域中心工作,体现出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创新意识。

2.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发展导向,立足上海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

3.注重项目研究成果的形成和转化,体现出一定的针对性、效性决策参考价值。

4.项目选题的相关材料均需如实填报,并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一题多报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阳光计划”项目三年申报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实行限额申报。单位“阳光计划”项目至多报一人。已经入选过“阳光学者”的不能再申报。

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1年1月1日,即: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者。

3.坚持“事前公告,事后公示”原则,各单位通过自愿报名、与民主推荐相结合,公开遴选、择优选拔,最后统一报送。

五、学校要求

1.请本校的老师申报要求

党建工作类”由组织部负责组织遴选工作。上交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1日,组织部统一负责遴选工作,报送该类型一项。

组织部联系人:任惠兰,联系电话:55273242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由学生处负责组织遴选工作。上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月24日,学生处统一负责遴选工作,报送该类型一项。

学生处联系人:韦彪韦彪,联系电话:55271876

党风廉政建设类”、“思想政治理论课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类,由科技发展研究院统一收材料,协同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学生处及相关部门进行校内遴选工作。上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38经过遴选后各类型报送一项。

科技发展研究院:门晓璇,联系电话:55274272

上述党风廉政建设类”、“思想政治理论课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类项目申请的老师于202138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7份(A4双面打印),以及电子版申请书和汇总表发送至学校科技发展研究邮箱usstkj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凯 门晓璇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发展研究院

2021年25

附件:

1.“阳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2.“阳光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3.“阳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