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机械工业创新体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已批准挂牌的行业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创新中心,应在每年三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总结”报主管单位备案。年度工作总结是平台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各平台认真填写2020年度工作总结。
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机械工业重点实验室负责人认真填写年度工作总结(见附件1、附件2),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客观、准确。3月2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科技发展研究院格致堂301办公室,word电子版发送至kjc_zw@126.com邮箱。科研院审核材料后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2022年开始,该项工作应于每年3月25日前完成,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2:机联函[2021]003号关于报送“机械工业创新平台2020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pdf
联系人:章韡 沈晓萍
联系电话:5527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