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1-01-071097编辑:摄影:


各学院、实验中心:

寒假在即,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督促各实验室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寒假前,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实验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范围包括全校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实验场所,包括学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检查重点包括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与运行情况,基础安全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大功率用电设备、辐射装置设备的使用情况,灭菌锅、储气罐、压力气瓶等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部门自查整改(2021年1月7日-1月13日

1.各部门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认真检查重要场所、重点物品、关键环节,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消除隐患,并形成实验室自查及整改报告。

2. 各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内提交检查结果。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1年1月14日—1月19日)。

1. 学校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组由校领导带队对各部门实验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2. 检查完毕后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内向各部门反馈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三)落实整改及督导复查阶段(2021年1月20日——1月22日)。

1. 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督促各实验室完成整改工作,并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内完成整改情况报告并提交整改报告。

2. 校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实验室安全督导组根据各部门整改情况,安排抽查。

  

联系人:王敬鹏

联系电话:021-55271803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