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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强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长三角如何作出表率?

2020-12-01290编辑:董真摄影: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针对如何推动绿色发展进行了重点论述,强调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在我们即将踏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的历史时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进一步强调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新理念,采取高质量绿色发展新措施,制定绿色发展新规划,实现生态环保“新起航”,再次唤起了我们对美丽中国的美好憧憬和对美好生活的迫切向往。

优美生态环境是小康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适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15周年,又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小康”体现的是发展的水平,“全面”强调的则是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当下时代语境中的“小康”,不仅直指人民物质生活上的富裕程度,更寓意人们精神生活上的富足,而精神生活能否得到满足,生态环境的整洁、美丽、宜居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步。

“十三五”期间,我国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生态环境保卫战。大力推动构建优美和谐的生态示范区,打造“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集约型”的生态空间格局,全国各地不断涌现一批又一批的生态新高地。以上海、浙江及江苏三省交界处设置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例,示范区将生态环境保护置于优先地位,强化跨省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不搞集中连片式开发,大力保护水生态,统筹好生态、生产和生活三大空间,开辟了“两核、两轴、三组团”功能布局区。目前,坚持区域绿色一体化发展的成效已初步显现。

以高质量绿色发展更好绘就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蓝图

当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是一项牵涉面广泛、需要多方合作出力的系统性、长期性工程,充满着各种各样的变数,在实际推行过程中难免会遭遇来自方方面面的挑战与压力。具体来说,少数人群在生态环保方面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一些企业在绿色转型升级、清洁生产方面的观念有待更新,个别部门在提升地方绿色治理效能方面的途径有待拓宽,某些区域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优化,当前我国的部分生态法律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对于长三角区域而言,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存在以下难点:一是长三角区域现有的生态环境政策和标准存在差异。尽管经过协调治理探索,长三角部分地区已经形成有利于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然而从整体上看,仍缺乏统一规划,区域合作不够充分,区域间协同体制机制和政策标准仍有待统一。二是长三角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总体框架设计和举措有待清晰。多年来,长三角毗邻地区在绿色协同发展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而长三角非相邻地区之间仍然缺乏一体化协同合作的地理优势和人文传统优势,区域各自为战的情况仍然存在。三是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待优化。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贡献强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单位国土面积资源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最高的地区之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面临多种困境。

以高质量绿色发展更好绘就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蓝图,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上海要发挥引领作用,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生态教育,更好凝聚区域一体化绿色发展的共识。二是进一步完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体制机制,三省一市要协同并进,建立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的长效联动体制、机制,并使其真正发挥实效。三是围绕重点领域,开展跨界协同治理实践,通过抓住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治理等关键领域,顺利推进区域生态绿色重点工作,带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和水平。四是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协同推进区域高质量一体化绿色发展,在注意发挥上海引领作用的同时,促进其他三省各扬所长。

(原载于2020年11月26日“上观新闻”,作者为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学习强国

原文链接:https://article.xuexi.cn/articles/index.html?art_id=4857802472748406314&item_id=4857802472748406314&study_style_id=feeds_default&pid=&ptype=-1&source=share&share_to=wx_sin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