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上海理工大学百间“学风标兵寝室”的通知

2020-10-192698编辑:摄影: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报效祖国,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同时进一步夯实优秀学风寝室创建成果,现决定于202010-12月,学校开展百间“学风标兵寝室”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上海理工大学全体学生寝室。

二、评选时间

1.材料上报与推荐阶段:10月19日至10月26日;

2.评审投票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0日;

3.学校公示阶段:11月2日至11月6日;

4.学校表彰阶段:暂定11月下旬。

三、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

1.寝室所有成员热爱学校、关心同学、有责任心,为人诚信,积极向上;

2.寝室所有成员的绩点的平均值应不低于3.0,且任一成员的个人绩点不低于2.5

3.寝室所有成员在校期间,均应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或以上奖学金;

4.寝室所有成员在上一学年内没有挂科;

5.寝室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人际关系和谐。

(二)研究生:

1.寝室所有成员热爱学校、关心同学、有责任心,为人诚信,积极向上;

2.寝室所有成员成绩的平均分应不低于80,且任一成员的个人成绩不低于75

3.寝室所有成员科研及学术成果排名占学院前30%;

4.寝室所有成员在校期间,均应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或以上奖学金;

5.寝室所有成员在上一学年内没有挂科;

6.寝室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人际关系和谐。

四、评选流程

1.申报推荐:以寝室为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学风标兵寝室申报材料,并在1026日下午17点前,提交《上海理工大学百间“学风标兵寝室”推荐表》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usstsgh@126.com

2.评审投票阶段:根据推荐寝室上报材料以及事迹介绍,学校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等环节产生百间“学风标兵寝室”。

3.公示和表彰阶段:最终“学风标兵寝室”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并在后期进行表彰鼓励。

五、奖励办法

1.最终获评“学风标兵寝室”称号的寝室,将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并积极宣传,树立典型,学风标兵寝室的每个寝室成员优先参评年度学习标兵,并入选学校学业发展中心“朋辈讲师团”候选名单,后期予以展示及宣传。

2.“学风标兵寝室”将实施统一挂牌。并于2021年评选过程中进行核查,若寝室成员出现挂科等情况,其获得寝室牌将被取消。

六、注意事项

1.参评寝室若有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评审信息的;寝室成员若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参评寝室资格。

2.在公示期间,如因投诉并被证实而取消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补报。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所有。  

联系人: 学工部 林老师  联系电话:55275618

研工部 孔老师  联系电话:55275438

具体活动对接学生负责人:

宿区学生管理委员会 向俊儒 联系电话:18817790360


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1:2020年上海理工大学百间“学风标兵寝室”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