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0-12-0675编辑:摄影:

 

各学院(部):

  市科委已启动2011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杰出科技人才,申请者须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一般具有三年以上博士生导师资格。

  二、申请者须具有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年龄未满50周岁(指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项目依托单位工作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三、2011年度优秀学术带头人将强化与重大项目的联动,重点支持国家和上海市重大重点项目承担单位和研发团队中的杰出科技人才;进一步推进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重点支持国家、部委及上海市重点科研基地中的杰出科技人才;大力培养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重点支持上海市支柱产业、战略产业和重点产业项目中的杰出科技人才。

  四、每人限报一项,且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不可兼报。已获得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A类或B类)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报。

  五、为了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1年度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科委实行单位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2项。

  六、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1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申请者需保证投入本课题的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年。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

       七、申请人请先下载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版),见附件。填好打印书面申请材料连同附件材料一份,须在2010年12月17日前送交学校科技处。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批准后,再在线填写网上申报材料。

       八、《单位基本信息》、《依托单位意见》请上学校科技处网站“文档下载——省市级项目相关文档”区下载相关文件,按其内容统一填写。

       九、具体申请指南内容详见科委网站http://www.stcsm.gov.cn/
 
 
科技处联系人:董伟 黄华杰                  联系电话:55270566
 

 

科技处

2010-12-6
 
<
周热点新闻
月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