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开学及国庆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7浏览:182编辑:摄影:    通讯员:设置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开学伊始,为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开学、国庆安排及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现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自查(2025917-921日)

各部门应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于921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表》(附件2)填报,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部门盖章,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发送至邮箱sysb@usst.edu.cn

二、学校检查(2025922-924日)

资实处组织开展全校范围内实验室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资实处将对实验室所在二级单位开具安全隐患整改单。各部门根据整改要求,按期认真落实整改。

三、实验室开放情况备案(2025929日前完成)

请各部门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的时间节点统计国庆期间开放实验室的情况。请各部门统计国庆期间开放的实验室情况,于929日前完成《2025年国庆假期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表》(附件3)填报,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部门盖章,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发送至邮箱sysb@usst.edu.cn

四、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

1.落实假期值班人员与实验室安全巡查制度,各级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应根据实验室专业应急预案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及时上报。

2.管制类危化品配送、危废回收相关事务国庆假期期间照常开展。

3.做好高压灭菌锅等压力容器及气体钢瓶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风险较大的实验项目(如:长时间持续加热实验、过夜实验、锂电池充放电等)的安全应急预案和备案。

五、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更新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要求,各部门须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依据主要危险源类别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并建立安全风险源清单进行相对应的安全管理。请各部门在原有所属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的基础上及时更新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情况,新建的实验室及时完成分级分类判定,上报资实处。


联系人(可通过WeLink联系):

史良、黄轶慧、边子浩、袁盛国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916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学院自查).xlsx

附件2 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表.xlsx

附件3 2025年国庆假期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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