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理头条

我校新增8个专业学位类别

工程硕士对应调整类别实现全覆盖

2019-05-283712编辑:摄影: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学位〔2019〕5号),正式公布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对应调整结果。我校获批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对应调整的所有类别。2019年招生及已入学的工程硕士研究生仍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培养和学位授予。自2020年起,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

自2018年3月接到通知后,学校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多次交流研讨,协调相关学院,圆满完成了对应调整的申报工作。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对应调整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组织开展的,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更好服务国家工程科技与产业发展需要。在综合考虑学术性与现实性、规定性与自主性、稳定性与灵活性、本土化与国际性等因素,借鉴国内外对工程领域的划分情况,在进一步明确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概念的基础上,依据工程领域培养要求和知识体系,将目前的工程硕士(共40个领域)调整为8种专业学位类别。

此次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是我校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一次重要契机。目前,专业学位类别从11个增加至18个,对进一步构建一流的专业学位培养体系,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起到了促进作用。


供稿: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