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厂商:
上海理工大学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为保障教学、科研、办公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拟对我校2019-2021年度物资设备报废处置服务商项目进行采购。现网上公开信息,欢迎社会各单位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和服务时间
1、项目名称:2019-2021年度物资设备报废处置服务商项目
2、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采购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
二、项目概况:
1、学校每年有若干次物资设备报废处置,中标公司根据我校的要求对该部分报废的物资设备进行现场查点、处置报价,学校同意报价后,中标公司将该部分报废物资设备清运,并配合学校办理处置后的销账手续;
2、中标公司对我校拟进行报废处置的物资设备进行处置报价,报价不低于评估公司对报废物资设备评估价的90%;
3、中标单位在进行报废物资设备拆除、运输等校园内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包括保卫、资产管理等;
4、中标单位在报废物资设备拆运、处置中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三、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在本市有固定经营、服务机构及场所,有固定的运输车辆,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个体经营者报名。
4、优先考虑中标单位的资质:
1)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资产处置服务业绩,有高校报废资产回收处置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
5、投标单位承接此项目后不得转包。
四、投标文件要求
1、中标公司对我校拟进行报废处置的物资设备进行处置报价,报价不低于评估公司对报废物资设备评估价的90%;
2、标书包含以下内容:
(1)、依法核发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备留存);
(2)、在本市有固定经营场所、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说明资料;
(3)、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3年内进行报废资产处置的业绩证明(以盖章的合同为准);
(6)、报废物资设备处置的详细方案
(7)、其他必要证明。
(8)对采购需求的响应;
各投标单位投递的纸质标书应做好密封、盖章等相关程序,并按规定做出完整的承诺和规范报价,若有遗漏各自负责。
本次招标无需购买标书。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投递标书截止时间和地址:
招标截止时间: 2019年 01月22日9:00(标书一式二份封存盖章并注明项目编号)
标书请寄:上海市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格致堂106招投标办公室(邮编200093)
投标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1-55512839
上海理工大学
2019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