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上海市社科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研究”系列课题的通知

2018-08-13552编辑:摄影:

各学院(部):


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11月,上海将迎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为了系统深入地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深刻总结我国对外开放的历史经验,科学把握对外开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联合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社科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研究”系列课题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集中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力量,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研究,努力推出一批高水平、标志性研究成果,为全社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理论支撑,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做出新的贡献。


二、招标要求


本系列课题共设三个专题26个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每项课题资助经费7万元。申报人必须根据选题申报。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研究”系列课题要求20191月底前完成。成果要求为:1)最终成果:10万字左右专著;(2)中期成果:向相关学术论坛提交1篇论文;(3)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发表理论成果。其中,(1)为必须完成;(2)和(3)为鼓励完成,如完成可作为评定结项等级时的重要参考。


三、申报条件


1.本次课题面向全市社科理论工作者公开招标。申报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原则上应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申报。


2.为鼓励本市社科理论工作者积极参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研究工作,本次申报不限制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承担者申报。


3.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研究”系列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4.申请者所在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或团体)。所在机构应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报者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认真审核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承诺信誉保证。


5.鼓励申报者与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和政府机构开展联合研究,鼓励申请者所在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的保障支持。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研究”系列课题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四、申报安排


1.资料下载:见附件,或申报人可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资料。


2.填写要求:《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用计算机填写。《论证活页》只填写课题申请书中“课题设计论证”栏目所应填写的内容,不得填写申报者的姓名、单位及有可能透露申报者身份的其他信息。违反上述规定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


3.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于2018912日前将《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9份(A3纸双面、中缝装订),签字齐全后交至学校科技处,同时将《申请书》、《论证活页》和《课题申报统计表》的电子版发送至usstkjc@126.com。科技处将申请书审核后报送至市哲社办和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附件:2018系列课题申报资料.rar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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