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夯实文明寝室创建成果,营造良好的宿舍生活环境,以“健康情趣,向上氛围,友好环境,和谐关系,有序生活”为目标,现决定于2018年5月,开展学校优秀文明寝室评选。
一、评选范围
上海理工大学334号校区、516号校区、1100号校区以及学校复兴中路1195号校区全体宿舍。
二、评选时间
1.各学院评选推荐阶段:5月9日至5月24日;
2.网络投票、实地评审阶段:5月25日至5月30日;
3.学校公示阶段:5月31日至6月4日。
三、评选类别
1.学风标兵寝室。要求寝室所有成员上一学年内没有挂科,且每位成员至少获得1次学校奖学金。
2.文化熠彩寝室。要求寝室布置文化主题特色鲜明,内容积极向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暖心宜居寝室。要求寝室环境卫生整洁、布置温馨宜人,寝室成员人际关系和谐。
四、评选流程
1.申报推荐:各学院根据评选类别基本要求,自行设定评选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推荐本学院优秀文明寝室,各类别总推荐寝室名额不超过本学院所有寝室的5%,并在5月24日下午5点前,提交《2017-2018学年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文明寝室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需盖章),电子版发送至xsc@usst.edu.cn。
2.网络投票、实地评审阶段:根据各学院推荐名单,学校通过实地走访评审、网络投票等环节产生优秀文明寝室,每个类别不超过10个。
3.公示阶段:最终各类别优秀文明寝室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1.凡由各学院推荐申报的寝室,获评为“优秀文明寝室提名”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创建经费。
2.经实地评审、网络投票等环节产生的寝室,按照类别分别授予“优秀文明寝室”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创建经费。
六、注意事项
1.参评寝室在上一学年内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取消参评资格:拥有黑牌记录的;触发楼内烟雾报警器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评审信息的;寝室成员有违规违纪不良记录的。
2.在公示期间,如因投诉并被证实而取消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补报。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所有。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5月7日
附件:2017-2018学年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文明寝室推荐表.doc